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

根据《教育部关于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的意见》《四川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规划书》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结合我省“国培计划”中小学教师信息素养培训者研修项目组织开展四川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以下简称能力提升工程2.0)引领性研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目的

通过开展引领性研修,提升能力提升工程2.0管理团队组织管理水平,提升省、市、县三级专家团队信息技术应用指导水平引领有关县(市、区)和学校先行实施能力提升工程2.0并形成典型经验,为全省全面实施能力提升工程2.0打好基础。

二、研修内容

深入学习能力提升工程2.0政策文件精神,制定并完善本级规划、实施方案,开展整校推进、应用实践、校本研修、测评考核、支持保障、质量监控等方面的学习交流研讨,观摩信息技术应用实践案例等。

三、研修人员

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引领性研修项目分五个子项目研修。

(一)管理者领导力提升高级研修项目研修人员

1.各市(州)教育行政、教研、电教部门负责能力提升工程2.0的人员各1人。

2.各申报创建“省级智慧教育示范区”的县(市、区)教育行政、教研、电教部门负责能力提升工程2.0的人员各1人。

3.未申报创建“省级智慧教育示范区”的市(州),选派一个县(市、区)的教育行政、教研、电教部门负责能力提升工程2.0的人员各1人参训。

(二)培训专家团队信息技术应用指导力提升高级研修项目研修人员

1.各市(州)市级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专家3人。

2.各申报创建“省级智慧教育示范区”的县(市、区)县级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专家3人。

3.未申报创建“省级智慧教育示范区”的市(州)选派一个县(市、区)县级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专家3人参训。

(三)学校管理团队信息化领导力提升研修项目研修人员

1.各申报创建“四川省智慧教育学校”校长(或分管教学副校长)、教导处主任(或教科室主任、信息中心主任)各1人。

2.未申报创建“四川省智慧教育学校”的市(州)按附件3学校数,选派校长(或分管教学副校长)、教导处主任(或教科室主任、信息中心主任)各1人参训。

(四)骨干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与指导力提升研修项目研修人员

1.各市(州)市级学科骨干教师(含学科教研员)3人。

2.各申报创建“省级智慧教育示范区”的县(市、区)县级学科骨干教师(含学科教研员)5人。

3.各申报创建“四川省智慧教育学校”学科骨干教师2人。

4.未申报创建“省级智慧教育示范区”的市(州)选派一个县(市、区)学科骨干教师(含学科教研员)5人参训。

5.未申报创建“四川省智慧教育学校”的市(州)按附件3学校数,选派学科骨干教师2人参训。

(五)学校信息技术应用环境管理员研修项目研修人员

1.各申报创建“四川省智慧教育学校”信息技术管理员1人。

2.未申报创建“四川省智慧教育学校”的市(州)按附件3学校数,选派信息技术管理员1人参训。

四、时间地点

研修项目培训共10天,实施时间为2月中旬至3月底,培训地点分别在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师范学院、成都大学,具体安排见附件4。

五、其他事宜

(一)组织管理

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参训学员遴选送培工作领导,协调相关单位处理好工学矛盾。派送单位要配合培训任务承担单位(机构)加强学员学习过程监管,确保学员按时报到并完成研修任务。参训学员仅可参加五个研修项目之一,确有特殊原因需要调换的,报请本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由派出市(州)教育行政部门书面报告省教育厅工程办(电教馆)备案后进行替换。

(二)报送学员信息

2020年2月10日前,各市(州)将五个项目的参训学员信息汇总表(见附件5)电子版分别(文件名以市(州)命名)报送至各培训项目指定邮箱(见附件4)。

(三)其他事项

1.参训学员培训费(含住宿费、伙食费等)由国家专项资金支持,往返交通费按有关规定回原单位报销。

2.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教育厅工程办:罗海峰,电话 028-86716366

省教育厅人事与教师工作处:许丛琪,电话 028-86137183

    附件:附件1-5(点击下载)

四川省教育厅

2020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