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就业服务管理局为全市就业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现对“2021年广安市就业见习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一)项目名称:2021年广安市就业见习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项目。
(二)采购人:广安市就业服务管理局。
(三)投保对象:全市就业见习单位招用的符合条件的见习人员。投保人数约600人。
(四)投保内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保障内容:
1.意外身故保障: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180日内身故,给付身故保险金70万元整,保险责任终止。
2.意外残疾保障: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180日内造成残疾,按伤残等级和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最高70万元整。
3.意外医疗: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在公立医院治疗的门诊和住院费用,在每次扣除100元以后,按照100%的比例报销。最高累计报销额为20万元。
4.意外住院津贴: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住院,按实际住院天数,每日150元标准给予住院津贴。一次住院不得超过90天。累计住院津贴不超过13500元。
5.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
(1)飞机意外伤害身故和残疾:被保险人在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客机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身故和残疾的,按身故保险金、伤残等级和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最高200万元整。
(2)火车、轮船意外伤害身故和残疾:被保险人在以乘客身份乘坐商业营运的火车、轮船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身故和残疾的,按身故保险金、伤残等级和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最高100万元整。
(3)汽车意外伤害身故和残疾:被保险人在以乘客身份乘坐商业营运的汽车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身故和残疾的,按身故保险金、伤残等级和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最高10万元整。
(六)投保期限:每次承保期限为6个月。见习期限超过6个月的,需在承保期结束前5日内,再次上报被承保人名单,两次承保累计不超过12个月。
(七)结算方式:年初预交600人次保费,年底按实际参保人次据实结算。
(八)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九)投标方式:以每人每期(6个月)所需保费方式投标。
(十)中标方式:评委会现场拆封标书,低价者中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经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在广安市设有授权经营服务机构的商业保险公司;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在广安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能提供上门服务;
4.同一保险公司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程序及要求
(一)递标及开标要求
1.时间:2020年11月11日14:30—20日18:00(不含周末)到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标。
2.地址: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315室(广安市紫金街209号)
3.要求:报名时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保险业务许可证副本原件;
(2)单位授权委托书;
(3)授权委托人本人的身份证;
(4)经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在广安市设有授权经营服务机构的商业保险公司的证明材料;
(5)标底报价(密封)。
材料原件核查,复印件一套留存(复印件需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二)开标
1.时间:2020年11月23日上午10:00。
2.地点: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紫金街209号)5楼509室。
3.拆标:所有递标人集中,以报名时递交标底报价为准,评委会现场拆标,公开中标。
如有最低报价同价,最低报价单位需现场再次报价,直至中标。再次报价不得高于前次报价。
4.开标时间、地点如有变动,请以电话通知为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海月
联系电话:0828-2663327、2321236,13350918118。
广安市就业服务管理局
2020年11月11日